用马肉、猪肉冒充驴肉!北京一名黑心店主获刑七年!

【来源:红星新闻】俗话说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”,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。近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,一家驴肉火烧店的老板,为了降低成本牟取利...

【来源:红星新闻】

俗话说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” ,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。近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,一家驴肉火烧店的老板 ,为了降低成本牟取利益,竟然用马肉 、猪肉冒充驴肉进行销售,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。

李某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附近 ,经营着一家驴肉火烧店。据李某供述,由于档口租金较高,经济不景气的因素影响 ,为了压缩经营成本 ,他动起了歪心思。专门选购价格相对便宜的马肉,掺杂猪肉后冒充驴肉制作火烧对外销售 。

用马肉、猪肉冒充驴肉!北京一名黑心店主获刑七年!

315晚会曝光同类问题后,朝阳区行政执法部门迅速对辖区内的相关生产者、经营者展开全面排查。在摸排中 ,李某店铺的造假行为逐渐浮出水面。因其行为涉嫌犯罪,执法部门随机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线索,公安机关也第一时间对涉案店铺进行了查封 。

用马肉	、猪肉冒充驴肉!北京一名黑心店主获刑七年!

2025年1月7日 ,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随后,案件被移送至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用马肉、猪肉冒充驴肉!北京一名黑心店主获刑七年!

经依法审查查明,2024年1月至9月 ,李某以马肉、猪肉等其他肉质来冒充驴肉,生产销售驴肉火烧,销售金额高达人民币70余万元 。

用马肉	、猪肉冒充驴肉!北京一名黑心店主获刑七年!

根据《刑法》第140条的规定 ,生产者、销售者在生产产品的过程当中,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 ,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,销售金额达到5万以上的即达到追诉标准 。最终,李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,罚金40万。

来源:法治进行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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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驰宁
    驰宁 2026年01月12日

    我是视听号的签约作者“驰宁”!

  • 驰宁
    驰宁 2026年01月12日

    希望本篇文章《用马肉、猪肉冒充驴肉!北京一名黑心店主获刑七年!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
  • 驰宁
    驰宁 2026年01月12日

    本站[视听号]内容主要涵盖:国足,欧洲杯,世界杯,篮球,欧冠,亚冠,英超,足球,综合体育

  • 驰宁
    驰宁 2026年01月12日

    本文概览:【来源:红星新闻】俗话说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”,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。近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,一家驴肉火烧店的老板,为了降低成本牟取利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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